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冀人考发[2022]58号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 93号),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3、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1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4、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5、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6、自2024 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7、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以及 392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8、药、护、技三类,同类之间的专业可以改报;药、护、技三类之间互改,需取得报考现岗位专业规定学历,从初级开始报考,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可以改报药、技类,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由原执业注册专业改报现岗位专业,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应从执业注册变更后开始计算。 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10、各市要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1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二、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采取大单位集中报送、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报名前做好宣传引导。辛集、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考试管理工作分别按照石家庄、保定市工作方案执行。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网上预报名。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3)进行现场确认。 2023年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将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报考信息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将自动确认,不再打印报名表,自动确认后可直接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更改信息的历史考生将会导致自动确认不成功,还需携带报名材料按时间要求到现场完成确认,审核完成才可正常缴费。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5日期间,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时间接受个人和单位报名,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2023年2月13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见附件5)。考试管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查询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石家庄考点,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咨询电话:89631750)。 3、报名信息修改。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 4、考生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考生待考区完成报名资格终审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月2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各市考试管理机构须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缴费指导工作,注意提醒考生网上缴费开始后将不能再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可在报名过程中根据系统提示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报名进程信息。 …… 三、准考证、签到表打印等考前准备 1、2023年4月6日至4月2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需要集中打印准考证的单位可采取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并于4月6日起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 四、考试实施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4月15日9:00-11:00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专业知识4月16日9:00-11:00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2、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4月15、16日;22、23日8:30-10:00相关专业知识10:45-12:15专业知识14:00-15:30专业实践能力16:15-17:45……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 九、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
附件: 1、报考条件(人社部发[2021]51号)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
河北省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市现场确认安排
1、石家庄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确认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
联系电话:0311-89631750。
确认方式:驻石中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市(含县区)卫健委系统各医院人事部门统一资审集中报送确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民营个体诊所的报考人员来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唐山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5日。
确认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315-2827463。
确认方式:县区和各大医院统计。
3、秦皇岛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
确认地点: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35-3621910。
确认方式:各大医院统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4、邯郸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时 间 | 现场确认安排 |
1月9日(星期一) | 磁县、临漳县、魏县、肥乡区、丛台区 |
1月10日(星期二) | 武安市、邱县、馆陶县、峰峰矿区、邯山区 |
1月11日(星期三) | 涉县、大名县、广平县、成安县、复兴区 |
1月12日(星期四) | 永年区、曲周县、鸡泽县、冀南新区、经开区 |
1月13日(星期五) | 经现场资格审查后,需补充材料的人员 |
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0310-311165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5、邢台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3日。
现场确认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19-2135889。
确认方式: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一上报确认。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
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联系方式:
任泽区:0319-7510276;新河县: 0319-4752112;沙河市: 0319-8921351;南宫市: 0319-5058689;内丘县: 0319-6867851;平乡县: 0319-7867589;柏乡县: 0319-7722107;广宗县: 0319-3758908;临城县: 0319-7185762;临西县: 0319-8571916;清河县: 0319-8166860;隆尧县: 0319-6791513;威县: 0319-6156982;巨鹿县: 0319-4323336;开发区: 0319-3636516;信都区: 0319-2160824,2293886;襄都区: 0319-3231717;南和区: 0319-4567155;宁晋县: 0319-5689079;邢东新区: 0319-3880109,3880202。
6、保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
确认地点:宥和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
联系电话:0312—3024184。
确认方式: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医院单位统一组织报市人社局考务中心。
7、张家口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月3、4、5、6、9、10、11、13、14日。
现场确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
联系电话:0313-8015241。
现场确认方式:按属地原则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由县区职改办)集中统一申报。
8、承德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13、15日。
现场确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01室。联系电话:0314-2059631。
确认方式: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 各县(市、区)由本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汇总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9、沧州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2日。
地点: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
联系电话:0317-2036503、2079994。
确认方式:各大医院、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统一报送。
10、廊坊
市本级
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13日。
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
联系电话:2156850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三河市
确认时间:2023年1月3-13日。
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
联系电话:3217133。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大厂县
确认时间:2023年1月7-14日。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三楼309。
联系电话:8829460。
确认方式:线上确认。考生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参照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报名文件要求)拍照上传至邮箱(dcxrsjkg@163.com),注明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待网上确认结果,无需本人到场。
香河县
确认时间:2023年1月5-12日。
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
联系电话:8321737。
确认方式:线上确认。考生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参照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报名文件要求)拍照上传至邮箱(xhzck@163.com),注明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待网上确认结果,无需本人到场。
固安县
确认时间:2023年1月3-13日。
地址: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
联系电话:6190902。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永清县
确认时间:2023年1月4-12日
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3室。
联系电话:6696962。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霸州市
确认时间:2023年1月4-11日。
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二楼(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室。
联系电话:7867262。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文安县
确认时间:2023年1月4-12日。
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
联系电话:5280831。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大城县
确认时间:2023年1月6-12日。
地址: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
联系电话:5500399。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广阳区
确认时间:2023年1月9-12日。
地址:广阳区北凤道2-1(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楼417室。
联系电话:2140979。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安次区
确认时间:2023年1月2-6日。
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
联系电话:5895088。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开发区
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13日。
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
联系电话:215685011。
确认方式:现场确认。
11、衡水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
现场确认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318-2215065。
确认方式:市直各医院和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办理。注意:请考生及时向所属县人社局职改办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具体确认时间,1月12日为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汇总上报到市职考中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