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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联网和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11:58:54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规定,临沂高新区面向全省开展物联网和智能制造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 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4. 委托我市高新区评审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职称委托评审事宜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须符合中共临沂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相关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发布。
  1.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1)技术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3)工程师:应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相关工作;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4)高级工程师: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5)正高级工程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2.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20-2022)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中级资格的,完成近四年(2019-2022)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高级资格(含中级晋升副高级和副高级晋升正高级)的,完成近五年(2018-2022)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 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5. 高层次人才、博士后、高技能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审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1.网络填报要求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117.73.253.239:9000/rsrc。填报要求见《网上申报注意事项》(附件1)。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
  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也须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资料”栏目下载学习,系统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可登录该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浏览学习。
  在使用过程中,个人账户密码丢失的请使用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单位账户密码找回及业务咨询请联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报物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系统中职称系列选择“物联网工程”;申报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系统中职称系列选择“智能制造工程”。
  2.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时请严格按照《申报纸质材料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上报。
  (二)用人单位审查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及业绩排名,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被推荐人员排序情况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上报《公示情况说明》原件1份(附件3)。
  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对相应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三)主管部门、呈报单位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相应审核意见。审核时,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学历的真伪进行核实,通过查阅评审公布文件等方式对申报人员专技资格证书的真伪进行核实,通过审核聘用备案材料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聘文(聘书)进行核实,通过登录中国知网信息查询对所有论文著作进行核实。同时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对相应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填写《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6),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lygxqdgwzzb @ly.shandong.cn。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五)送交纸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 经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双面打印)。
  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报送至主管部门。
  3.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求的规定期限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报送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六)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结果核准公布、证书发放及评审收费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
  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评审收费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由部门(单位)统一收取交费,不受理个人交费。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建立职称诚信制度
  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系统报送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一科(临沂市高新区龙湖路39号高新区管委会35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7979750
  电子邮箱:lygxqdgwzzb@ly.shandong.cn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2. 申报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3. 公示情况说明
  4. 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
  5. 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
  6.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
  7. 申报纸质材料清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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