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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校,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组织报送2022年度党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受理党校教师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评审。原则上各县(市、区)委党校要结合自身设岗情况进行推荐。
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要求及有关规定
(一)参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20〕1号)规定条件,不符合文件规定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
(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申报时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四)破格申报的须符合破格评审评价条件,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五)符合规定条件的兼职人员申报的,必须出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填报说明》,在填写“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时,请务必按照《填报说明》第13条要求填写;在填写“任现职以来完成教育教学情况”时,请务必按照《填报说明》第14条要求填写。
(二)纸质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3纸型,双面打印,原件)。申报人必须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2.《2022年度党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四、审核要求
(一)审核材料。用人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教学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填写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单位公示。用人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评审表、申报材料等(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三)推荐评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审核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人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职称申报、推荐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其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评审材料采取集中报送方式,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经高评委办公室同意后,可延迟报送。报送地点: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东校区(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本通知中未涉及事项,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张 智 0531-51779035
附件:1.填报说明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2022年10月25日
| 操作 | 附件名称 |
|---|---|
| 下载 | 关于报送2022年度党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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