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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制度
指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2)发审委制度
发行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3)承销制度
发行人销售证券方法:自行销售(自销);委托他人代为销售(承销)。一般情况下,公开发行以承销为主。承销分为包销和代销两种。
包销:指承销商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代销:指承销商代发行人发售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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