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我省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现将四川省 2022 年度税务 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予以公告。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 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于考 前 7 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提前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 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 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科考试前 3 天 3 检(每天 1 检,最 后 1 检须为考前 24 小时内检测报告,3 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 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 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 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 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 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 - 2 - 通信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酸检 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 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 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 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 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以 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 10 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2)考试前 7 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 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 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 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 7 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 3 -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 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 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 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8)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七、入场检查中有体温异常、呼吸道等异常症状者,应接受 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立即退出检测区,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八、考生须服从考点现场防疫检测和管理,考试期间,考生 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 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考点所在 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 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 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 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 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 4 - 十、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四川考区 2022 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 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 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